为积极配合开展“全国检察机关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成果展”筹备工作,湖北省院于2007年3月6日组织召开“全国检察机关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成果展”(湖北)筹备工作会议”。至此,湖北省检察机关“筹展”配合工作全面展开。
高检院《关于做好筹办“全国检察机关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成果展”配合工作的紧急通知》下发后,省院预防处及时将通知精神向院领导作了专题汇报,省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徐汉明同志批示“高检院举办全国检察机关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成果展,意义重大。预防部门要多动脑筋,集思广益,积极做好工作;各有关部门要积极提供情况,做好相关工作,包括保障工作。”为做好此项工作,省院成立了“做好筹办‘全国检察机关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成果展’配合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预防的副检察长许发民同志任组长,办公室、政治部、反贪局、反渎局、计财处、预防处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并已于3月1日召开了第一次领导小组会议;制定了《做好筹办“全国检察机关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成果展”配合工作实施方案》;组织全省市、州、分院及林区院检察预防部门负责人召开了这次专题“筹展”工作会议,对“筹展”配合工作进行明确分工和具体安排。
会上,省院副检察长许发民同志指出,在党的十七大召开前夕举办“全国检察机关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成果展”,意义重大,影响深远。这不仅是全国检察工作中的一件大事,而且还将是社会各界普遍关注的一件大事。高检院举办这次“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成果”展览,既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展示全国检察机关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成果的具体行动,又能昭示党中央加强廉政建设、坚决惩治和积极预防腐败的决心,而且还将鼓舞和增强广大人民群众同职务犯罪行为作斗争的信心和勇气,它对于推动经济社会健康快速发展,形成共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强大力量,切实促进廉政建设将产生积极作用。
他强调,全省检察机关要把高检院举办的这次展览,作为展示我省检察机关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成果的窗口,作为推动我省检察机关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发展的动力,按照省院“筹展”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根据具体分工和要求,统筹计划,科学安排,明确责任,抓好落实。
湖北省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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