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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护证券投资者权益乃检察职责所系
http://www.xljc.gov.cn 录入时间:07-05-10 13:30:52

时间:2007年4月26日

主办:北京市检察院

检察日报社

主持人:甄 贞


前 言


    本次研讨会的主题是“依法履行检察职责与证券投资者保护”。我们选定这一主题并邀请各位嘉宾就此展开研讨,是基于如下理解和判断。第一,制度,尤其是法律制度,是决定交易成本的关键因素,也是决定证券市场是否有效、是否公平的关键因素。第二,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是法律的守护人,必须保障法律得到全面遵守和正确实施。第三,保护证券投资者(尤其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是证券市场健康发展的动力所在。保护证券投资者的利益,既是证券监管部门的法定职责,也是检察机关执法为民、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应有之义。 
     按照国际证监会组织的要求,保护投资者,确保市场公平、有效和透明,减少系统风险,是证券监管的三大目标。从某种意义上讲,包括证券在内的金融法治和金融监管,其目的就是运用已知的一切确定性手段,减少金融市场上未知的不确定性。其中,法律的制定和实施,便是控制和减少金融市场的不确定性的重要手段。从目前我国证券市场的发展情况看,虚假陈述、不及时披露相关信息、内幕交易、背信弃义、掏空上市公司、操纵交易等等,仍然是损害广大中小证券投资者的典型违法行为。这种现状的继续存在,虽然与我国证券市场的起步晚、法治建设相对落后有关,但在一定程度上也表明,如何寻求一些新的保护证券投资者利益的机制势在必行。作为一种理论探讨和尝试,检察机关如何利用法律赋予的检察职责,通过与证券监管部门的通力合作,去保护证券投资者的利益,确实是一个很有现实意义的课题。   
     4月26日,北京市检察院和本报共同举办了主题为“依法履行检察职责与证券投资者保护”的研讨会。与会人士从目前我国证券市场法治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和保护证券投资者的实际需要出发,就检察机关如何从维护公平正义、执法为民、服务和谐社会的高度认识与参与证券投资者保护工作进行了广泛的探讨。

一、检察职责与证券市场关系密切

    证券市场是数千万股民财富的集中交易地,具有公共利益属性。检察机关依法履行检察职责,维护广大中小证券投资者的利益,是其执法为民、服务和谐社会的应有之义

朱少平:保护证券投资者的利益,不是一个单纯的保护私人权利的问题。目前证券市场上存在七大典型违法犯罪问题:操纵市场、欺诈、内幕交易、违法披露信息、挪用客户保证金、在公司改制与重组兼并中损害国家和投资者利益、逃避监管。这些侵害证券投资者权益的各种行为,其实都是对证券交易法律秩序和证券市场本身的破坏。在我国证券市场中,利用检察职责维护证券投资者的利益,现在看来是非常迫切的。虽然按法律规定,检察机关在证券市场中的主要职责是追究证券犯罪人的刑事责任,但这并不妨碍检察机关在依照国家对检察权规定的前提下,与时俱进,积极同证券监管部门、公安机关开展合作,全面履行检察职责,进一步维护好证券市场的公平正义。

刘俊海:积万家之私乃为天下之公。作为广大股民将个人积蓄转为投资的证券市场已经带有浓厚的公共利益色彩。因此,投资者权利不仅仅是一种私权、民事权利,投资者利益也不仅仅是个体利益,而是打上了公共利益的烙印。相应地,对于这种公共利益的整体保护,不能再像过去那样局限于单纯的私权救济模式,而应当与时俱进,从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促进和谐证券市场建设的角度出发,探索以公权力主动参与为特色的证券投资者保护新机制。检察机关肩负着维护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的重大责任。近年来,检察机关在积极履行检察职责,打击各类证券犯罪,保护投资者权利,净化证券市场秩序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为进一步落实执法为民、服务和谐社会的要求,检察机关应当创新检察职能,更加积极、全面地参与证券投资者保护工作,真正成为广大中小投资者的“保民官”。

刘肃毅:保护证券投资者的利益,是证券市场健康发展的关键所在,也是衡量一个国家的证券市场是否发达的标准。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是2005年成立的,主要职责是在证券公司被撤销或倒闭时,代位清偿证券公司对个人投资者的债务(不是百分之百清偿,而是打折清偿)。截至目前,已经有31家问题券商被关闭,基金为之提供了数量不菲的清偿资金。从基金这些年的运行情况看,关闭的券商终究是少数,也就是说,基金直接为投资者损失埋单是很有限的,那么,如何更好地保护更多证券投资者的利益,一直是基金着重研究和摸索的事。通过检察机关依法行使检察职能,维护证券投资者的利益,就是一个很好的突破点,值得探讨。这也是检察机关“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要求所在。

陈自强:近一年来,我国的证券市场出现了四大新动向:一是市场快速发展,目前市值总规模达到了15万亿,成为全球最大的新兴资本市场;二是新投资者大量涌入,2006年全年新开户是308万户,而今年仅四月份新开户就到了275万户;三是交易持续活跃,日成交量日益扩大,如最近的交易量持续在2500亿元至3500亿元之间;四是市场波动较大,如4月19日一天便跌了250点。在这种情况下,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变得更为重要和迫切。为此,中国证券业协会及时推出了投资者教育活动,以提高投资者整体的专业知识和抗风险能力,但这还是远远不够的。保护投资者的利益,还需要立法机关、司法机关、行政机关和行业协会的共同努力。

王旻:光靠证券监管,是难以保护证券投资者的利益的。目前证券监管的工作量特别大,2500多人要监管104家券商,1700多家期货公司,1500多家上市公司,维护9000万余户投资者的利益。如何寻求行政监管和检察工作的通力合作,确实值得研究和尝试。

程合红:“法治、监管、自律、规范”是我国证券市场发展的四大目标。“法治”,即依法治市,首先要求证券市场必须是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开展活动,这种活动是否合法,当然应该接受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如果说,早些年因为证券市场立法的滞后,难免造成一定的混乱,那么随着公司法、证券法的不断修订完善,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跟进,现在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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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曾献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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