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页 | 机构设置 | 检务公开 | 本院动态 | 检察动态 | 检察理论 | 检察文化 | 案件报道 | 犯罪预防 | 专题 | 在线举报 | 留言板
您正在访问的是 : 首页 >> 宜昌市西陵区人民检察院 >> 检察动态 >> 正文


一批关系民生的新法今起实施
http://www.xljc.gov.cn 录入时间:07-09-07 12:59:57

 
 
    □我国将适时组建直属跨界环境监测机构

    □铁路交通事故伤亡赔偿限额提高到15万元

    □我国实行新的校车强制标准

  本报北京8月31日电(见习记者吴晓杰) 自9月1日起一批关涉民生、社会经济、政府管理的法规、部门规章正式施行。

  由国家环保总局出台的《环境监测管理办法》规定,我国将设立国家、省、市、县四级环境监测机构,并适时组建直属跨界环境监测机构。县级以上环保部门对本行政区域环境监测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承担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和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监测等环境监测。

  铁路交通事故伤亡赔偿限额由4万元提高到15万元。《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对铁路交通事故伤亡赔偿限额有了较大幅度的提高,旅客自带行李损失的赔偿责任限额,也由原来的800元提高到2000元。

  公安部、交通部和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三部门联合对《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国家标准作了第二次修改,确立了新的校车强制标准,从9月1日开始,不符合新标准的校车将一律不准运行。新标准明确校车是指用于运送不少于5名幼儿园、小学、中学等教育机构的学生及其照管人员上下学的客车和乘用车,分为专用校车和非专用校车两种。新标准规定,学生乘坐校车必须每人一个座位,并要求专用校车儿童座必须设置安全带。另外,新标准还对校车人数核定、校车标志、扶手等作了具体的规定。

  此外,《藏传佛教活佛转世管理办法》等一批新法也将于9月1日正式施行。
 
 

(作者:吴晓杰)

点击】【 】【打印】【关闭

您的支持是本站发展的动力,欢迎您再次访问www.xljc.gov.cn!


网络热点

网络热点

网络热点

网络热点

相关新闻

无相关新闻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在线留言 | 联系我们 | 友情链接 | 会员服务
联系电话: 0717-6746226 传真: 0717-6746226 电子邮箱: service#xljc.gov.cn(#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