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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模范检察官”龚勇英年早逝
http://www.xljc.gov.cn 录入时间:11-02-21 07:57:55

    龚勇,男,1971年7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本科学历,巫山县检察院职务犯罪侦查局局长。1999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07年9月调入重庆市检察院担任职务犯罪侦查局侦查处副处长,2010年5月主持侦查处全面工作。14年来,他主办、参与办理职务犯罪案件200余件,其中大要案150余件,为国家集体挽回经济损失上亿元。2011年2月4日19时,龚勇猝亡离世,年仅39岁。
  龚勇曾先后被巫山县评为"执法模范"、"先进工作者"、"十佳青年"、"政法卫士",被重庆市人民检察院授予"重庆直辖10年检察功臣"、"人民满意的检察干警"、第二届"全市检察机关先进工作者"、"优秀职务犯罪侦查局局长"、"十佳侦查员"等称号,并多次荣记个人一等功、二等功,被中共重庆市委授予"重庆市优秀共产党员"、"重庆市直辖十年建设功臣"称号,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全国模范检察官"、"全国优秀反贪污贿赂局局长"称号,被国务院授予"全国先进工作者"称号。
大年初二,一个举家团圆共贺新春的日子,年仅39岁的全国“模范检察官”龚勇却猝然倒下,丢下了他为之不懈奋斗的检察事业。 

  山城长空夜横泪,巴渝大地万物悲。我们为一个年轻生命的离去扼腕叹息,也为一段献身正义的壮丽青春深感自豪。 

  献身正义,青春绽放异彩。龚勇自进入检察机关14年以来,一直奋战在职务犯罪侦查工作第一线。包括渝中区原副区长王政、渝中区委原副书记郑维、重庆市规划局原局长蒋勇等一批腐败分子都曾折服在这位年轻检察官的面前。他曾先后被巫山县评为“十佳青年”、“政法卫士”,被重庆市委授予“重庆市优秀共产党员”、“重庆市直辖十年建设功臣”称号,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全国“模范检察官”、“全国优秀反贪污贿赂局局长”称号。 

  献身正义,青春一往无前。因为对公平正义的执着追求,龚勇敬业奉献,堪称典范。“我在加班”,是龚勇在电话里对妻女说得最多的一句话。14年的职侦办案生涯中,他从未休过公休假,经常没日没夜投身办案一线,拼命工作。大家劝他去医院看病,他总是因为“现在案子上的事情太多”而推迟。就在生命的最后6天,他还在撰写办案工作报告、到看守所稳定嫌疑人情绪、布置专案追逃工作…… 

  献身正义,青春永不凋谢。龚勇生前所获得的荣誉令人瞩目,离去后更是感动了各级领导、身边同事和众多网民。各级领导纷纷向龚勇同志的家属表示哀悼和慰问。网民“笑傲浴血”对龚勇说:“您心中装着人民,人民永远怀念您。”龚勇的青春在人们眼中灿烂如昨。 

  龚勇是千千万万个青年检察官中的优秀代表,他那充满激情和无私奉献的事迹值得全体检察人员学习。让我们向龚勇短暂而辉煌的青春生命致敬,并从中汲取非凡的精神力量。 

  献身公平正义,青春永远不死——龚勇活在我们心中!
  龚勇去世后,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重庆市委书记薄熙来给重庆市检察院来电,向龚勇同志的亲属表示慰问和哀悼;全国总工会、最高人民检察院政治部分别发来唁电;重庆市委常委、纪委书记徐敬业,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刘光磊也分别来电慰问和致哀。 
  2月17日,《检察日报》、《法制日报》、《中国青年报》、《重庆日报》、《重庆晚报》、《重庆晨报》、《重庆商报》等媒体纷纷对龚勇的事迹进行大篇幅报道。《检察日报》报道说,龚勇14年办理大要案150余件,挽回经济损失上亿元。 
  《中国青年报》在今天的头版头条以《40个月查办10名厅级以上干部 39岁倒在重庆打黑反腐一线 痛哉!龚勇》为题,大篇幅报道龚勇的感人事迹,报道说,“因业绩突出,生前,龚勇已荣誉等身。在重庆检方,首屈一指。在全国检察系统,其所获荣誉数量之多、层级之高、分量之重,也属凤毛麟角。”“和有形的奖励相比,更让人感动的是,巴渝儿女对他由衷的赞叹和怀念。”“第二天,龚勇的遗体从巫山被送到重庆。虽然正值春节假期,闻讯前往送行的人仍络绎不绝,由于工作的原因,龚勇和外界接触很少,但很多人听说他的事迹和为人后,自发前往,向他作最后的道别和致敬。”该报道评价龚勇“敬业奉献,堪称典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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