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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共湖北省委、省人民政府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命名表彰全省文明创建工作先进单位,宜昌市西陵区人民检察院在这次命名会上被授予2005-2006年度省级最佳文明单位称号。
宜昌市西陵区人民检察院自2002年以来,紧紧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要求,突出“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工作主体,积极开展文明创建工作,采取制度化管理和人性化管理相结合的工作思路,强化机关各项管理工作,着力打造一支业务精、作风硬的高素质检察队伍,每年都出色地完成了党和人民赋予的检察任务,各项业务工作居宜昌市检察机关前列,先后在2003年、2005年,连续两次被湖北省委、省政府授予全省文明单位称号,取得省级最佳文明单位推荐资格,并在200多名候选单位中脱颖而出,获得省级最佳文明单位这一殊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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