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与无锡市南长区检察院结成友好共建单位
7月30日,我院举行了与无锡市南长区人民检察院签订共建友好检察院协议仪式。
多年来,南长区人民检察院各项检察工作走在江苏省乃至全国的前列。近年来,该院大力开展检察文化建设,不断丰富文化育检的内涵,创新文化建设的载体,发展文化语境中的检察工作,形成了具有特色的文化体系,先后获得最高人民检察院集体一等功、全国“人民满意的检察院”等荣誉,被授予江苏省文明单位,根据国际质量管理标准建立的ISO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通过国家认证机构的认证。为了促进检察机关的内部横向交流沟通,学习发达地区检察机关的先进经验,推动我院建设,促进检察事业创新发展,我院决定与南长区检察院结成友好检察院。
南长区检察院副检察长葛建明、纪检组长陈月良、案管中心主任刘锦扬和该院7名人民监督员参加了签字仪式,葛建明代表南长区院、范启敬检察长代表我院分别在共建协议上签字。根据协议,两院将开展以下友好共建活动:
一、加强交流沟通。建立中层以上干部的互动交流机制,不定期互派人员到对方检察院考察、观摩和学习,每年至少互动交流一次。
二、互派骨干培训。双方可根据情况,选择各自需要学习的内容,采取不定期派驻骨干参与对方的办案和工作的方法,学习对方的工作经验。
三、开展理论研讨活动。双方可根据检察理论研讨和检察实践中碰到的问题进行协商,确定相应专题,开展检察理论研究和检察实务探讨。
四、实现信息共享。两院之间建立网上信息共享机制,及时了解对方各项检察工作发展情况。双方在年底将本院下一年的工作思路和打算发送给对方。双方可将自己得到上级院肯定及表彰的创新理念及创新机制发送给对方,能便双方相互取长补短,共同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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